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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大家看看还有什么要补充的,最好能成为内部共识。
关于重装机兵同人游戏开发规范的建议性条例(拟稿公示)
起草:流砂制作室
审定:(公示中)
最后更新:
系统编号:R-1230-ALPHA
【通则】
一、本条例设定为“属于大多数人默认遵守而执行的条例”,即“规则”,仅供参考,不具有法律效力。
二、此条例内容与国家法律抵触时,以国法为准。
三、公示期间支持讨论及修改。
【适用范围】
一、本条例适用于开发于 2011 年之后的(含)由重装机兵而引伸出的各类同人游戏。
【各类素材】
一、定义:各类素材指在游戏中利用到的图片、声音等信息。其中图片包括动画,角色(含 NPC、APC 等)及怪物的行走图、战斗显示图,地图元件,直显图片,游戏终了图片等;声音包括背景音乐(BGM),背景音效(BGS),系统音效(SE)等。
二、同人游戏必须在相应目录内,或游戏文字显示中保存有记录各类素材来源的信息。为直观显示,不可只将该类信息保存于脚本或数据库。
三、记录素材信息的文字应包含作者名(必须)、网页(可选)、联系方式(可选)。表达方式不限,明了即可,但严禁简单称为“网络资源”。原创素材应特别注明,避免被盗用。
【版权】
一、一般同人游戏不具有商业功能,作者只拥有修改、发布、宣传权。
二、不得在游戏中内嵌付费注册等收费系统。
三、不得借“测试版”为由向玩家收费。
【宣传、发行、运行】
一、不得使用过于夸张的信息宣传同人游戏,图片参考为主。
二、不得大规模发布未完成的作品。(建议项)
三、作者提供的下载地址应确保畅通,且应即时通知是否有最新版本。
四、作者提供的游戏应不含有恶意成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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